總集類
別集類
乐。」然则乐之所感,其致远矣。今调音制乐,非律无以克和,然则律者,乐之本也。臣前被敕理乐,与皇宗博士 孙惠蔚
、太乐祭酒公孙崇等,考《周官》、《国语》,及《后汉·律历志》,案京房法,作准以定律,吹律以调丝,案律
卷四十 孙惠蔚
惠蔚, 字叔炳,武邑武遂人。小字ヌ罗。本单名蔚,宣武诏加惠,号惠蔚法师。太和初,郡举孝廉对策,为中书博士,转 ……师冯熙薨,有数子尚幼。议者以为童子之节,事降成人,谓为衰而不裳,免而不绖,又无腰麻,缪垂唯有绞带。时 博士孙惠蔚 上书言。」)
上疏请校补秘书
臣闻圣皇之御世也,必幽赞人经,参天贰地,宪章典故,述遵鸿猷 ……求令四门博士及在京儒生四十人,在秘书省专精校考,参定字义。如蒙所许,则典文允正,群书大集。(《魏书 孙惠蔚 传》: 「惠蔚 既入东观,见典籍未周,上疏,诏许之。」)
上言𧝓终应袷明年应禘
臣闻国之大礼,莫崇明祀 ……造,是以妄尽区区,冀有尘露。所陈蒙允,请付礼官集定《仪注》。(《魏书·礼志二》:「世宗景明二年六月, 秘书丞孙惠蔚 上言云云。」又见《通典》五十。)
重议有丧不作鼓吹
司空体服衰麻,心怀惨切,其于声乐,本 ……高肇有兄子丧,并上言,未知出入犹作鼓吹不。封祖胄议宜止,蒋雅哲、韩神固议不阙,房景先驳秘书监国子祭酒 孙惠蔚 及封祖胄重议,诏可。」又见《通典》八十二。案:此议列衔先 惠蔚, 而《通典》专属祖胄,疑别有据。今从《魏书》。)
楼毅
毅,代人。历殿中尚书、散骑常侍,赐
惠蔚, 字叔炳,武邑武遂人。小字ヌ罗。本单名蔚,宣武诏加惠,号惠蔚法师。太和初,郡举孝廉对策,为中书博士,转 ……师冯熙薨,有数子尚幼。议者以为童子之节,事降成人,谓为衰而不裳,免而不绖,又无腰麻,缪垂唯有绞带。时 博士孙惠蔚 上书言。」)
上疏请校补秘书
臣闻圣皇之御世也,必幽赞人经,参天贰地,宪章典故,述遵鸿猷 ……求令四门博士及在京儒生四十人,在秘书省专精校考,参定字义。如蒙所许,则典文允正,群书大集。(《魏书 孙惠蔚 传》: 「惠蔚 既入东观,见典籍未周,上疏,诏许之。」)
上言𧝓终应袷明年应禘
臣闻国之大礼,莫崇明祀 ……造,是以妄尽区区,冀有尘露。所陈蒙允,请付礼官集定《仪注》。(《魏书·礼志二》:「世宗景明二年六月, 秘书丞孙惠蔚 上言云云。」又见《通典》五十。)
重议有丧不作鼓吹
司空体服衰麻,心怀惨切,其于声乐,本 ……高肇有兄子丧,并上言,未知出入犹作鼓吹不。封祖胄议宜止,蒋雅哲、韩神固议不阙,房景先驳秘书监国子祭酒 孙惠蔚 及封祖胄重议,诏可。」又见《通典》八十二。案:此议列衔先 惠蔚, 而《通典》专属祖胄,疑别有据。今从《魏书》。)
楼毅
毅,代人。历殿中尚书、散骑常侍,赐
、太子洗马贞卒,并上言未知出入犹作鼓吹不。太学博士封祖胄议。」案:《通典》别载一篇,乃重议也。今编于 孙惠蔚
卷内。)
杨椿
椿,字延寿。弘农华阴人。本字仲考,孝文赐改。初拜中散,典御厩曹。迁内给事
杨椿
椿,字延寿。弘农华阴人。本字仲考,孝文赐改。初拜中散,典御厩曹。迁内给事
而芳以先朝尺度,事合古典。乃依前诏书,以黍刊寸,并请朝廷,用裁金石。于时议者,多云芳是,唯黄门侍郎臣 孙惠蔚
与崇扶同。二途参差,频经考议。而尚书令臣肇以芳造。崇物故之后,而 惠蔚
亦造一尺,仍云扶。以比崇尺,自相乖背。量省二三,谓芳为得。而尚书臣匡表云,刘孙二尺,长短相倾,稽考两
《魏书》孝文帝太和十九年。太师冯熙薨。有数子尚幼。议者以为童子之节。事降成人。谓为衰而不裳。免而不绖。又无腰麻樛垂。唯有绞带。〇 博士孙惠蔚
曰。童子居丧。冠杖之制。有降成人。衰麻之节。略为不异。以玉藻二简。微足明之。曰。童子锦绅。绅即大带。 …… (第 353L 页)
庐之节。理俭于不裳不绖之制。未睹其说。(谓杂记五不之节。无不裳不绖文。)诏从其议。(出魏书。)〇镛案 孙惠蔚 之言。精核了悟。深中经旨。童子之有要绖首绖明矣。大记以衰抱之。则有衰明矣。诗云载衣之裳。以凶类吉。则 …… (第 353L 页)
〇又按杂记疏。无衰裳绖带之说。盖自汉魏以来。先儒无能言童子有衰裳绖带者。(通典无此文。)惟元魏之孙。 惠蔚 始发此义。不见收于正义通典。则杂记疏不能有此文也。沙溪所引。不知何书。而其义则俟圣而不惑。
《礼辑 (第 354H 页)
庐之节。理俭于不裳不绖之制。未睹其说。(谓杂记五不之节。无不裳不绖文。)诏从其议。(出魏书。)〇镛案 孙惠蔚 之言。精核了悟。深中经旨。童子之有要绖首绖明矣。大记以衰抱之。则有衰明矣。诗云载衣之裳。以凶类吉。则 …… (第 353L 页)
〇又按杂记疏。无衰裳绖带之说。盖自汉魏以来。先儒无能言童子有衰裳绖带者。(通典无此文。)惟元魏之孙。 惠蔚 始发此义。不见收于正义通典。则杂记疏不能有此文也。沙溪所引。不知何书。而其义则俟圣而不惑。
《礼辑 (第 354H 页)
惟当室缌。缌者其免也。当室则免而杖矣。注曰当室则杖而免。免冠之细。别以次成人也。玉藻曰童子听事不麻。 孙惠蔚
曰听事则不麻。知不听事麻矣。如使童子本自无麻礼腰首。听与不听。俱阙两绖。惟举无麻。足明不备。岂得言听 (第 551L 页)